根据规定,集体户口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,须持本人户口卡、集体户首页(加盖单位公章)或单位出具相关证实,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(派出所)办理。到户口所在的单位(即人才市场)借出您的户口卡、集体户首页即可。
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详细步骤为:
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窗口填写《人口信息核对表》,核对人口信息(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,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)。人口信息准确无误,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。30个工作日后本人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(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,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)。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,需将以前申领的居民身份证交回派出所。
办理户口时限
1、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或分局、县(市)区公安局户籍窗口直接办理,经审核,手续齐备的,当场办理。
2、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所长审批的,时限为5个工作日(包括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及警务区民警调查)。
3、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、县(市)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,时限为10个工作日[县(市)13个工作日],其中:派出所5个工作日→分局5个工作日或县(市)公安局8个工作日。
4、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,经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科长或县(市)公安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,时限为15个工作日[县(市)13个工作日],其中:派出所5个工作日→分局5个工作日→市局5个工作日[派出所5个工作日→县(市)公安局8个工作日]。
5、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,经县(市)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批,报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科长,时限为20个工作日,其中:派出所5个工作日→县(市)区公安局10个工作日→市局5个工作日。
6、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,经市局社区警务指导处处长或县(市)区公安局分管领导审批,时限为25个工作日,其中:派出所7个工作日→分局9个工作日→市局社区警务指导处经办2个工作日→市局社区警务指导处人口信息治理科科长[县(市)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]2个工作日→市局社区警务指导处处长[县(市)区公安局分管领导]5个工作日。
注:元旦、春节、国庆、五一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等法定节假日(含双休日)以及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不计算在内。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集体户口身份证必须在姓名后加上“集体”两个字。这是因为集体户口是一种特别的户口类型,与个人户口有所不同,需要在身份证上体现出来。此举旨在方便政府部门对集体户口人口治理的统计和监管,同时也能保障集体户口人员的权益和利益。因此,假如您是集体户口的人员,申请身份证时一定要注重加上“集体”两个字,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和工作。
来源:985作文网